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大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进一步加大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皖小康〔202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激发部门、县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确保全市“两个只增不减”即:R&D经费投入只增不减,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只增不减,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我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2%。到2025年,R&D经费投入显著增长,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或超过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均水平,R&D经费投入结构更加优化,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实施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分类补助政策。对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及以上的规上企业,按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且R&D经费投入总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且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首次进规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补助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2.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特级建筑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确保2020年度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到60%,其中铜陵经开区超过70%,铜官区、义安区均超过60%,枞阳县、郊区均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3.对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及以上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一室一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组建市级研发平台,为申报建立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创造条件。将R&D经费投入强度纳入对市级研发平台、特级建筑企业、市属企业等有关单位的考核评优重要内容,推动各行业R&D经费投入、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4.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上企业,开展当年
研发项目核实工作,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上提供的研发项目必须与“企业一套表”填报数据基本一致。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其上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加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5.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账,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6.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铜陵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铜政办〔2020〕8号)精神,统筹教育、科技、产业、人才等财政资金,支持铜陵学院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深化市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推进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将R&D经费投入、发明专利授权量、承担项目(课题)数、技术合同成交额等作为高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7.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财务制度。对实际到账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可视同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的,按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
(三)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
8.发挥各类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科技贷、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及以上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铜陵银保监分局、市资本运营公司)
(四)强化财政资源配置导向
9.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责任单位: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10.规上企业申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等与财政科技相关的支持项目和平台建设资金,要求其上年度R&D经费投入强度高于一定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财政科技相关资金不予支持。确保拨付的各类财政科技相关资金部分或全部用于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R&D经费投入提升工作,将之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衔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保障。(责任单位: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年度R&D经费投入预期目标任务(见附件1),制定具体工作举措。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R&D经费投入工作,结合年度预期目标任务(见附件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努力完成任务。(责任单位: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宣传培训。统计部门要指导县区政府、有关单位强化对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研发投入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研发投入工作水平,同时督促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做到应统尽统。县区政府、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创新进口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掌握政策及申报流程,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工作。(责任单位: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四)加强考核评估。加大考核力度,将R&D经费投入、R&D经费投入强度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两个只增不减”综合排名靠前的县区予以通报。强化各县区研发投入指标监测,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